侯某某无罪辩护成功记:从一起涉嫌非法经营罪案件被撤销看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不严谨
2020年5月27日,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理的一起涉嫌非法经营罪案件的当事人侯某某在公安局经侦队拿到《撤销案件决定书》。能够在公安局经侦队拿到这么一纸文书的这个效果应该说比在法院拿到无罪判决更令人高兴,因为侯某某一共只被关押了4天。
能够把这个案件办成这个效果,并不是我们律所有多厉害,只是相关部门确实办错了案,起因却是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规定:《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当然,能够把这个案件办成这个效果,我们律所肯定也是挺厉害的,因为不是每名律师都能发现这个问题的。
事情还得从2018年底说起。
恩师(法学院院长)将这个案件托付给我后,我立马安排两名律师冲锋在前。
在侯某某被关押的第4天,承办律师为侯某某申请取保侯审获得批准,侯某某走出看守所。
因为恩师托付的案件,我十二分重视,就亲自研究起相关法律规定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发现了问题:两高的解释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规定都规定了按照卷烟零售价格计算非法经营数额,但前者还规定了“能够查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按照其销售或者购买的价格计算非法经营数额”,或者说后者删除了这个规定。前者级别更高,应该适用前者。
之后烟草专卖局局长对我颇为骄傲地说,他也是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毕业,他不相信武汉的律师还把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规定给撤销了。我觉得法治在进步,一切皆有可能。
……
在我的指导下,经过承办律师的不懈努力,近日我们的努力终于成功了——侯某某终于拿到了本文开头提到的《撤销案件决定书》。
资料来源:http://85717171.cn/anli.asp?id=4061
作者:武汉大案要案指导律师辐射全国(朋来律所主任刘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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