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莉究竟该不该被追责?
发布时间:2020-4-22
来源:合同纠纷网
作者:刘源波
蔡莉究竟该不该被追责?
——蔡莉可能会被免职,但未必会被追责
昨天在微信中看到一篇文章《黑龙江8天问责18人 为何武汉2个多月不追责蔡莉》,该文章最后写到:“如此说,官方对蔡莉等人的追责和问责真的不能再拖了,它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继续拖下去只能越来越糟,不可收拾。”
本人认为,在黑龙江事件中,黑龙江省纪监委问责的18人全部都在哈尔滨,与其他人无关,这处理起来比较简单;而蔡莉是否被追责就是个很复杂的问题了。蔡莉除了无能以外,主要还是执行了上级的命令。武汉市人民政府市长周先旺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也说了地方政府无权披露疫情。
君不见中纪监检委对李文亮事件处理得轻描淡写吗?派出所副所长杨力能搞这么大个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截止目前,本人没有看见哪个下级敢指出上级错误的,听得最多的一句话仍是:“官大一级压死人。”
站在老百姓的角度,蔡莉是昏庸无能的,该被追责。但站在官方的角度,蔡莉是讲原则、讲纪律的。如果官方追究蔡莉的责任,那岂不是要追究“讲原则、讲纪律”之人的责任,那将来公务员究竟是实事求是还是讲原则、讲纪律呢?
新冠疫情搞得这么厉害,究竟由谁承担责任比较合适呢?追究后是不是又被人说是给敌人递刀子呢?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本来什么也不想说的,但还是觉得匹夫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