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服务区多媒体视频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
乙方(广告发布者):武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就甲方在乙方经营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多媒体播放机上发布广告的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友好协商后达成包含如下条款的合同:
一、广告主名称及内容
二、广告的时长
30秒 60秒 其他:
三、广告播放的频率、时段和高速公路服务区路段
(一)频率
30次/ 60次/日 其他:
(二)时段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他:
(三)高速公路服务区路段
京珠(湖北段)/汉十/襄荆/汉宜/武黄/黄黄/随岳中。
四、广告费
(一)金额
元(大写: 圆)整。
(二)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时支付定金:广告费的20%,即 元(大写: 圆)整;2.广告播放后3日内,即 年 月 日前支付广告费的70%,即 元(大写: 圆)整;3.广告播放届满 日前,即 年 月 日支付广告费的10%,即 元(大写: 圆)整。
甲方若逾期支付以上费用的,应按未支付款部分的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以上违约金达到广告费总额的10%,即 元(大写: 圆)整时,乙方在要求甲方支付以上违约金的同时,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五、甲方的其他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内容真实、有效、合法,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皆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应在首次播放至少3日前,即 年 月 日前提供广告样带。若甲方迟延履行的,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三)甲方提供广告样带应是文化精度为25桢/秒的mp4等flash文件。
(四)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制作广告样带的,双方需另行签订广告制作合同。
(五)甲方在合同期内需要变更广告内容的,应及时向乙方提出。
(六)甲方若对广告的播放有异议的,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反之,乙方最多承担退还甲方本合同10日广告费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应以银行转帐方式同乙方结算。
六、乙方的其他义务
(一)乙方应拥有合同约定播放机的使用权。
(二)乙方应保证播放机的画面清晰和声音清楚。
(三)乙方应对播放机定期维护和保养。
(四)在合同期内,因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播放机播放中断的,乙方应在事故当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在48小时内修复或更换播放机。
(五)甲方提出变更广告内容的,乙方应及时配合。
七、政府行为
若由于政府市政规划、市政建设等行为的影响致使本合同项下的播放机播放中断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对此甲方有要求乙方适当延长广告播放时间的权利,亦可要求乙方按比例退还广告费的权利。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以此为限。《合同纠纷网》(contracts.com.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八、其他
九、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