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广告主):
乙方(广告经营、发布者):湖北××广告有限公司
就甲方在乙方经营的广告位置上发布广告的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友好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要求
(一)广告位置:
(二)广告规格:
(三)广告面积:
(四)广告时间:
(五)广告其他要求:
二、广告费
(一)组成:广告制作安装费、广告发布费和广告维护保养费等全部费用。
(二)金额: 元(大写: 圆)整/座/年,共 元(大写: 圆)整。
(三)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单年广告费的50%,即 元(大写: 圆)整;2. 乙方制作画布符合甲方的广告要求后7日内支付单年广告费的40%,即 元(大写: 圆)整;3.广告正式发布的第12个月的头7日内支付单年广告费的10%,即 元(大写: 圆)整。
如为多年广告发布合同的,第二年以后的支付方式依此类推。
甲方若逾期支付以上费用的,应按照未付款部分的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达到30日时,乙方在要求甲方支付未付款部分及违约金的同时,享有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乙方行使该权利时,甲方还应当按照本合同未履行部分的广告费的40%向乙方赔偿损失。
三、广告验收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稿等资料制作画布完成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应在5日内完成验收,并在验收单上注明验收意见;若在5日内不验收或不注明验收意见的,视为乙方制作画布符合甲方的广告要求。
四、甲方的其他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广告画面内容真实、有效、合法,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皆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在发布期内需要变更发布内容的,应另行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制作安装费。
(三)甲方应以银行转帐方式同乙方结算。
(四)甲方有优先继续发布权,但应在距离本合同期满至少2个月向乙方提出。
五、乙方的其他义务
(一)乙方应拥有广告位置的发布权。
(二)乙方应保证广告媒体构架符合建筑工程的要求,并负责广告媒体的安全。
(三)乙方应定期清洁广告牌并保持广告媒体构架的画面完好无缺、清洁美观,对广告牌及附属装置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并将亮灯情况的记录每六个月一次提供给甲方。
(四)在发布期内,因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的广告牌或广告画面有损坏的,乙方应在事故当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在72小时内修复、更换或重建。
(五)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广告业专用发票。
六、政府行为
若由于政府市政规划、市政建设等行为的影响致使本合同项下的广告牌位置发生变动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对此,甲方有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亦可另行调整到乙方的其他广告牌位置。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按照每日 元(大写: 圆)整返还甲方,并应在10日内完成。《合同纠纷网》(contracts.com.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七、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