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张××,女,汉族,身份证号4302191967111356××,电话130988931××。
买方刘××,男,汉族,身份证号4290061965100828××,电话139956950××。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房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交易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武汉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佳海都市工业基地E××号房屋,建筑面积1477㎡。
第二条、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1644元/㎡,总金额为2428188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买方应在2008年5月10日之前支付2000000元,即卖方已付首付款950560元+差价537804元+卖方已付按揭款511636元。另卖方取得该房屋所应付按揭款的剩余部分由买方如期支付给卖方或直接支付给该房屋的抵押权银行。
第四条、交付期限 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
第五条、卖方办理“两证”的时间和费用承担 卖方应在武汉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可以办理“两证”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递交相关资料。卖方办理“两证”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六条、过户费等 过户费等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买方若未将应付款项如期支付给卖方或抵押权银行,应以未付款项日0.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二)卖方若因房屋价格上涨等其它原因,违约不愿将该房屋出卖于买方的,至少应该按照房屋价格年增长20%的标准赔偿买方的损失。若房屋价格年增长超过20%的,按实际情况计算买方的损失。(买方装修费用等支出的损失另行计算。)
第八条、合同生效时间 买方向卖方付清2000000元之日。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纠纷网》(contracts.com.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十条、附件和其它约定 卖方购买该房屋所签定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为本合同的附件,所约定之权利和义务同样约束本合同买、卖双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相互理解、相互配合。
卖方 买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