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书(教育行政批准精选1)
发布时间:2005-10-9
来源:合同纠纷网
作者:刘源波
行政复议申请书
以上申请人暂时联系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珈山大厦A座1405号。
委托代理人刘源波,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035108357。
被申请人武汉理工大学,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法定代表人周祖德校长,电话(027)87859014。
单枝柏等7名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口头决定,特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事项:
一、撤销被申请人对单枝柏等7名申请人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口头决定;
二、决定被申请人为单枝柏等7名申请人授予学士学位。
事实和理由:
2001年9月,单枝柏等7名申请人进入被申请人学习。在校其间,单枝柏等7名申请人正常地参与了学习、考试,并且最终都取得了合格的成绩,完成了规定的学分,通过了论文答辩等相关要求,顺利地拿到了毕业证书。
其间,单枝柏等7名申请人都是多次参加了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但因各种原因未能达到学校规定标准。就拿单枝柏来说,除“被申请人规定大一不允许所有学生参加该考试,大二允许部分英语成绩优秀学生参加该考试”以外,单枝柏从大二下学期开始共四次参加了该考试,但皆未能通过。
2005年6月25、26、27日,各学院学生陆续拿到了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但包括单枝柏等7名申请人在内的共600多人因为四级英语与学位挂钩未能拿到学士学位证书。(说明:在以往每年,每个院系都只有个别学生因为四级英语与学位挂钩未能拿到学士学位证书。)
2005年6月30日下午,几十名毕业生要求教务处长、校长给说法。
2005年7月1日上午,因为对答复不满意,23名毕业生顶着炎炎烈日在第一行政楼校长办公室门前从上午9:10一直静坐到11:10。最终,张副校长、教务处长接待了学生代表,并作出如下解释:“我们也是211工程大学,如果我们遇到其它大学的校长、教务处长,别人问‘你们学校学位授予率是多少?对英语四级如何要求?’我一说授予率100%,四级要求40多分、50几分,那不被别人笑话或瞧不起。”
2005年7月2日,经学生代表苦苦要求,被申请人教务处为部分毕业生出具了“……因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标准,未能取得学士学位……”的证明。
在了解以上事实后,针对被申请人的口头决定,本代理人及所在单位详尽地收集了与学位授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被申请人作出的相关抽象行政行为,并认真地学习、分析和讨论了此案,最终决定以法律援助的方式代理此案。
虽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应该由作出行政行为方举证,在本案中应该由被申请人举证,但为了更好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本代理人特组织单枝柏等7名申请人将“成绩优良”的相关证据予以附卷,希望能够更好地说明被申请人行为的违法。
证据显示:单枝柏等7名申请人皆拿到了毕业证书,且有5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有明确表述“成绩优良”或“成绩优秀”的直接评价,另两名申请人因其所在学院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无类似评价,故附上申请人学生历年学习成绩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四条“……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单枝柏等7名申请人完全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被申请人应该向单枝柏等7名申请人授予学士学位。
对被申请人口头决定的分析:
被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被申请人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等抽象行政行为应该说是符合法的精神的,但其中许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条款很显然是无效的。
英语作为一门语言,作为做学问的一种工具,能够很好地掌握当然有助于提高专业技能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规定授予学士学位所要求的只是“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所以任何高等学校都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哪怕清华、北大也同样不得以任何借口来抬高学士学位授予的门槛,否则都是违法。事实上,清华、北大也没有以上违法行为,其它众多高校也逐渐地废除了原来存在的不合法规定,这都是高校法律意识增强的表现。特别要提的是,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在今年上半年修改时已删除了原来侵犯人的结婚等基本权利的违法条款。
因为贵处在类似问题上已经用先进的思维作出了以上优秀的范本,所以,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所及本代理人最终选择了先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来解决此案。一方面,我们希望能够维护单枝柏等7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更希望通过此事引起贵处对全国类似问题的重视、指导、监督或立法。如果我们的行为真能够对产生以上所期盼的效果起到催化剂的作用,我们也就心慰了。
特别说明:请贵处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申请人:
2005.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