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买卖合同纠纷精选4)
发布时间:2007-10-7
来源:合同纠纷网
作者:刘源波
民事起诉状
原告赵玉清,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河南省开封市人,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圣君油漆经营部业主,住本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六支沟×栋×××室,电话83218717,133672568××。
被告明勇,男,约40岁,汉族,本市人,武汉市东西湖吴家山昌明汽车修理厂业主,住本市东西湖区七支沟,电话832657××,136598662××。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121448元;
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2004年开始,被告因经营需要一直在原告处购买油漆等产品。截止2007年5月25日,被告拖欠原告货款121448元,虽原告多次催讨,但被告一直敷衍。为此,原告特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保护。
此致
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07.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