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交诉讼费申请书(雇员受害赔偿纠纷精选1)
发布时间:2007-8-19
来源:合同纠纷网
作者:刘源波
免交诉讼费申请书
申请人尹××,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黄冈人,武汉市福星惠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临时聘请的保洁员,暂住本市洪山区三角路村陈家河八队××号,电话131006594××。
案由和要求:
申请人诉武汉市福星惠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申请免交对本案提起上诉的诉讼费。
申请理由:
申请人自从在武汉市福星惠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伤至今,现已花费医疗费19688元,而武汉市福星惠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仅安排其保洁部夏经理支付了3000元。由于申请人家庭贫困(其丈夫因故要全职照顾申请人、其儿子在饭店做服务生、其女儿尚在读大学、其家庭唯一的平房无奈以5000元出卖给他人后其在老家已无住所、原审法院批准了申请人缓交增加诉讼请求后应增加的诉讼费的申请),所以申请人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提出以上申请,希望贵院批准,为感!
此致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07.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