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庭越俎代庖的行为应该休矣
发布时间:2005-7-3
来源:合同纠纷网
作者:刘源波
闲暇之余,我经常听到同事们抱怨:“××法院、××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法官歪得很:个板妈的,特别喜欢刁难人!总是嚼这嚼那,烦死人!”
某同事讲了这么一件事:“前几天,我到××法院去立案。那个家伙姓谭,蛮多人肯定都有过接触,自己又不懂,还总喜欢装懂。我把材料递给他后,他看了老半天说让我到另一个法院去起诉。我告诉他原、被告及第三人都在这里,在这里更方便。他说我还是到那个法院去。我就去找庭长,庭长看了材料后吩咐他把案子立了。他居然又开始对着材料左看右看,终于又看到一个瑕疵——打错了两个字。我马上把那两个字划掉后改了过来。他说要重新打印。我说按个手印他坚持说不行。我又去找庭长,再一来会计下班了……”这种事情几年前我也亲身经历过,据我所知:那个会计经常在这种时候提前下班,好像唱双簧似的。
本来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但确实感觉:法院的进步太慢,几年过去了,没什么变化!更有甚者,听说立案庭的法官还要求去洗头、找小姐,简直不可思议!
话说转来,也有好的,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就做得不错。其实也很简单:立案庭不管输赢,只管程序就行了。打个比方:民事案件的立案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其它的,法官就不应该管,管多了就是法官违法!
此文的刊登,希望能够对规范立案庭的法官们的行为有一点点作用,不甚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