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故意伤害罪未遂还是无罪
发布时间:2005-5-8
来源:合同纠纷网
作者:刘源波
案例:
一日,马腾从邻居曹操处回来就说曹操家来的亲戚曹洪欺负了他,其子马超便让其父带路认人,手提一根木棍去找曹洪算帐。一进门,马超二话没说就朝曹洪的背后连打两棍,正好曹操家亲戚多,徐晃等都来劝架。但木棍无情,造成五六个朋友无一幸免被伤害,所幸包括曹洪在内都只是轻微伤。后经公安部门处理对马超只是予以了治安拘留,曹洪不服气:如果不是我从小习武,至少被马超打成了重伤,但现在因为我身体好未被打成轻伤或重伤而不能追究马超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是不是搞错了?马超的行为构成犯罪吗?未遂犯如何量刑?
法律意见:
1.马超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按照曹洪的逻辑,若不是他身体好肯定被打成了轻伤或重伤。如果能证明曹洪的说法的话,此种情况在刑法上称为犯罪未遂,不以造成损害后果为构成要件,所以马超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未遂),但在司法实践中,各个部门往往在操作过程中放不开手脚,怕办错案而不愿立案。
2.未遂犯如何量刑?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既然是“可以”,那并不是必须,所以对于情节严重的也可以直接按照既遂犯的刑罚予以处罚。
友情提醒:
并不是每一种犯罪都要有损害结果,没有损害结果依然可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