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把劫匪搞死
发布时间:2005-8-7
来源:合同纠纷网
作者:刘源波
几天前,我在武汉晨报上看到这么一则新闻:“勇的哥恶斗‘泰森劫匪’……“斯文男”凶相毕露,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约20厘米长的水果刀,架在高师傅的脖子上,喝道:‘别动,把钱拿出来!’……劫匪情急之下,张口咬住了他的右耳。高师傅说,当时感到一阵钻心的疼,心想‘完了,耳朵被他咬掉了’。高强忍疼痛,拼死抵抗。两人僵持不下,一分钟过去了,劫匪仍不松口,鲜血顺着脖子流了下来,浸得衣服上一大片。突然,高猛地用力,将劫匪手中尖刀夺下,用力扔到了远处,左手被利刃划出一道口子……劫匪乘机逃脱。”高师傅与劫匪搏斗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什么概念?高师傅可不可以用夺下来的刀刺向劫匪?
法律意见:
1.高师傅与劫匪搏斗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什么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所以高师傅的行为在法律上叫做正当防卫。
2.高师傅可不可以用夺下来的刀刺向劫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的抢劫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可以实施无过当防卫的行为,所以,本站认为:高师傅,你可以把劫匪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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