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警察武汉吃瘪记
3月31日一大早,河北一警察打电话给我一认识近20年的朋友周先生,称他现在已到武汉,要周先生到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紫阳路街派出所接受调查,原因是河北某医药公司控告周先生涉嫌职务侵占罪。周先生马上打电话给我并发给我该警察的电话。我马上给该警察打电话了解到该警察姓端……端警官说保证今天不把周先生带走,调查大概一个小时就结束。我也知道他的保证是假话,但周先生配合调查也是他的义务,我们本来去年就准备主动过去河北接受调查的。经过沟通,我们确定争取上午11点周先生在我的陪同下去紫阳路街派出所接受调查。
在路上,我把去年发给河北公安方面的《情况说明》再次发给周先生看一下让他保持头脑冷静和清醒(核心:都是医药公司公对公转款,周先生不接触货款,不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周先生还是有点担心:“该医药公司是当地纳税大户,其法律顾问是当地法院前院长。”我宽慰周先生:“黑的白不了,白的黑不了。”
周先生和我赶到紫阳路街派出所后,我带着周先生和端警官打了招呼。端警官个子不大,可能是专业派。端警官和他一名同事先向周先生出示证件,然后向紫阳路街派出所出示手续,一份《拘留通知书》“不巧”被我看到:来者不善!
调查周先生直至中午1点仍未结束,我找紫阳路街派出所协调打开调查室的门问端警官何时能结束,他说不确定,我只能借机安慰一下周先生,端警官不耐烦地催促我赶紧走,我提高嗓门反问端警官:“我又没说什么?”端警官愣了一下,没说什么。
直至下午4点多钟,调查才结束,最终端警官预备的《拘留通知书》没用上。
事后,周先生告诉我端警官重复问他一些问题,还暗示他对医院有无商业贿赂之事……还在最后告诉他别听我的,想清楚后自首还来得及。
直至今日,周先生没再被河北公安方面骚扰。
要点:①提前咨询律师搞清楚自己行为的性质;②提前聘请律师以便应付突发情况;③千万别相信警察“签字就可以回家”、“不用看,都是你刚才说的,签字就可以了”等类似鬼话。
感叹:在法治进步很慢的情况下,很多人还会想着找领导办案,但一线执法人员在办案终身负责制的约束下还是有了证据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