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中只约定了款到发货,但没有约定几日内付款,对方迟迟都没有付款该怎么办?
2011-05-13 16:52:53 网友(赵勇强)问:
我公司与另外一家公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款到发货,由于没有约定多长时间内付款,因此对方迟迟没有付款,现在产品的价格与当时签订合同时的价格相比已经上涨了很多,我公司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呢?对方拖了快尽一个月都没给我们付款,我们老板已经不想把产品卖给他们了,但最可气的是合同是对方传真过来让我们签的,可是他们却没有在上面签字盖章,直到我们签字盖章给他们传过去一个月后他们才盖好章回传给我们,我们白等的这一个月有很大的损失,那现在如果我们不想供货给他们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对于这种款到发货的合同要如何签才能维护发货人的利益呢?在对方拖延很久都不付款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认为他不想履行合同了呢?
律师回复:
需要。可以考虑“约定付款有效期”的方法。你所说的情况,不能称之为“对方拖延很久都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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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合同纠纷网 2011-05-13 19:2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