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的问题!!!!
2010-05-23 21:34:09 网友(甜到悲伤)问:
律师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有六年了,最近家中发生了些事情,我需要请事假一段时间,开始两三天还没事,但是大概有一个星期,公司就给我打电话让我去上班,可是我这实在离不开人,公司就让我主动离职,可我不想离职,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但是公司说如果我不离职,我再请事假他们是不会批准的,这样就算我旷工,可以算我违法公司规定,算我主动离职,而没有任何补偿,也不会拿到失业保险,请问公司有这样的权利吗?
律师回复:
如果公司规章制度完备,且提前告之员工制度,公司在你旷工的情况下是有权利单方解除和你的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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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合同纠纷网 2010-05-24 9:10:51